紫外線與防護法
1997年6月2日,中央氣象局宣佈,自7月1日起將預報紫外線指數(UVI,
ultraviolet index),提供國人防護參考。UVI從0到15共分五個曝曬級數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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UVI |
級數 |
曬傷時限 |
建議防護措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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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-2 |
微量 |
- |
帽/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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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-4 |
低量 |
- |
帽/傘+A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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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-6 |
中量 |
30分鐘內 |
帽/傘+A+B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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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-9 |
過量 |
20分鐘內 |
帽/傘+A+B+C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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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-15 |
危險 |
12分鐘內 |
最好別外出 |
註:A=防曬液;B=盡量待在陰涼處;C=10:00-14:00不外出。
何謂紫外光(線)?
太陽光(電磁波)依波長分為可見光和不可見光,可見光的波長在0.40-0.70微米之間,波長在0.01-0.40微米(即10-400奈米)範圍的光波則為紫外線。根據研究報告,在紫外線下曝曬,肌膚會產生黑色素,長期曝曬會引起病變,例如皮膚角化或皮膚癌,眼睛曝曬過度可能造成白內障。紫外線也會傷害免疫系統。
紫外光(線)可再細分為三類:
(1)UV-A,波長300-400奈米,也稱為近紫外線。可穿過表皮層到真皮層,經年累月會使皮膚老化(美容品乃針對UV-A的防護)。
(2)UV-B,波長200-300奈米,也稱為中紫外線。可到達表皮底層,會使皮膚變黑、乾燥和發炎(防曬油乃針對UV-B的防護)。
(3)UV-C,波長10-200奈米,也稱為遠紫外線。只到達皮膚表面,傷害較小。陽光所含的這類紫外線幾乎都被大氣層吸收。
如何選用防曬產品?
一般人被陽光曬紅或曬傷的時間大約20分鐘,商品所標示的SPF(Sun
Protection Factor)(防護UV-B)防曬係數16即表示可使肌膚被曬傷的時間延長到16
x 20 = 320分鐘。臉部較突出部位需SPF較高的防曬產品。住在城市,上班或外出,選用SPF10-15即可。夏日外出或休閒活動,則用SPF
11-20。到戶外或海濱活動,選SPF21以上的產品。
美容產品標明PA是針對UV-A的防護,有1-3個”+”號,分別是輕中、高、度遮蔽UV-A的意思。
中研院原分所離子光譜與動態學實驗室Laboratory for Ion
Spectroscopy and Dynamics
背景音樂: Day after day.
上次網頁修改日期: 2002/08/02